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一般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法持有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外币存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下的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持有的票据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良好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具体合作单位由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
系、业务范围、资质情况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选择。
3、业务期限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实施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3.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公司将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外币存款等金融资产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有效的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经过将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
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入池质押资产和开立的有价票证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申请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增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商业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