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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603922证券简称:金鸿顺公告编号:

2025-01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预案: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534,994.41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4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30,572,413.09元。

鉴于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公司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不适用。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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