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酒”或“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徽酒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01号文核准,2019年5月24日,公司向5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199,998股,募集资金总额36,6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6,019.8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36,019.8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22,822.39 |
利息收入净额 | 551.3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13,751.99 |
利息收入净额 | 3.2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36,574.38 |
利息收入净额 | 554.5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0.08 |
项目 | 金额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0.00 |
差异(注) | 0.08 |
公司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859.16元,公司已转出至普通账户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并有效执行,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浙商银行天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8月29日,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公司注销了“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9月18日,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金徽酒生产及综合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公司注销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金徽酒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6,019.88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751.9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574.3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陇南春车间技术改
造项目
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 10,013.71 | 13.71 | 100.14 | 2020.08 | 2,966.39 | 是 | 否 |
金徽酒生产及综合配套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3,019.88 | 23,019.88 | 23,019.88 | 13,751.99 | 23,559.46 | 539.58 | 102.34 | 2025.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
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 | 3,001.21 | 1.21 | 100.04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6,019.88 | 36,019.88 | 36,019.88 | 13,751.99 | 36,574.38 | 554.50 | 2,966.39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381.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①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8月13日,公司已按时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②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8月6日,公司已按时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③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8月9日,公司已按时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④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2月2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23年8月10日,公司已按时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⑤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 |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
月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3,500.00万元。
⑥2024年
月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
月
日,公司将剩余的3,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已按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意见。截至2019年12月27日,公司已赎回上述定期存款本金及利息,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27.62元全部用于“金徽酒生产及综合配套中心建设项目”。2020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注销了“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将“金徽酒生产及综合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注销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859.16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 |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李 翔 | 李 丹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