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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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441号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科技”)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合力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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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合力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合力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合力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合力科技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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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7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1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6,937,600.00元,扣除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058,657.6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90,566.0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088,376.3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3月27日全部到账,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567号《验资报告》。
(二)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3月27日募集资金余额 | 588,378,942.40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38,838,704.47 |
其中: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 | 583,018.87 |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38,255,685.60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707,547.17 |
加:归还流动资金 | 10,000,000.00 |
加:理财赎回 | 848,000,000.00 |
加:理财收益 | 6,294,427.29 |
加:利息收入 | 944,972.32 |
减:与支付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相关的款项 | 71,918,5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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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募集资金余额 | 588,378,942.40 |
减:专户手续费及维护费 | 4.65 |
减:理财购买 | 848,000,000.00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00.0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账户余额 | 433,153,520.72 |
本公司2024年度直接使用募集资金71,918,565.0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255,685.60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10,174,250.60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174,250.6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1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9月14日,公司与其子公司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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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户主体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象山支行 |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72784456989 | 185,665,661.52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象山支行 |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901340029000068050 | 191,654,918.05 | 活期 |
招商银行象山支行 |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74908129510000 | 51,787,847.91 | 活期 |
中国银行象山支行 | 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 | 392285139571 | 4,045,093.24 | 活期 |
合计 | 433,153,520.72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38,838,704.47元,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事项无异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金额 | 募集资金置 换自筹资金金额 |
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 | 586,088,376.36 | 38,255,685.60 | 38,255,685.60 |
合计 | 586,088,376.36 | 38,255,685.60 | 38,255,68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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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 | 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金额 | 募集资金置 换自筹资金金额 |
承销与保荐费用 | 9,058,657.60 | 500,000.00 | 500,000.00 |
验资费用 | 1,047,169.81 | ||
律师费 | 660,377.36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 83,018.87 | 83,018.87 | 83,018.87 |
合计 | 10,849,223.64 | 583,018.87 | 583,018.87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929号《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事项无异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已归还1,000万元,尚未归还的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不存在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非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48,000万元(含48,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事项无异议。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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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发行主体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智汇区间累积61D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4年4月25日 | 2024年6月25日 | 1.60%-2.50%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2,000 | 2024年4月26日 | 2024年6月28日 | 0.95%-3.29%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4,900 | 2024年4月29日 | 2024年6月26日 | 1.19%或3.649%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5,100 | 2024年4月29日 | 2024年6月28日 | 1.20%或3.563% |
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证券享银鸿运 (看涨自动赎回) 34号浮动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3,000 | 2024年5月8日 | 2024年11月5日 | 0.10%-4.25%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智汇区间累积43D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2024年5月16日 | 2024年6月28日 | 1.60%-2.31%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450 | 2024年5月20日 | 2024年6月27日 | 1.19%或3.04%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550 | 2024年5月20日 | 2024年6月29日 | 1.20%-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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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发行主体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800 | 2024年5月22日 | 2024年12月27日 | 1.40%-2.49%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智汇区间累积92D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4年7月11日 | 2024年10月11日 | 1.60%-2.25% |
1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6,370 | 2024年7月12日 | 2024年12月26日 | 1.29%或3.2388% |
1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6,630 | 2024年7月12日 | 2024年12月28日 | 1.30%或3.1724% |
1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4年7月12日 | 2024年12月30日 | 1.20%-2.39% |
1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智汇区间累积73D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4年10月18日 | 2024年12月30日 | 1.60%-2.10% |
1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130号浮动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5,000 | 2024年10月18日 | 2024年12月25日 | 1.00%-2.30% |
2024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金额为6,294,427.29元。公司理财产品均为保本理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或到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尚未到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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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
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 | 65,000.00 | 65,000.00 | 58,608.84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 | 14,000.00 | 0.00 |
合计 | 81,000.00 | 79,000.00 | 58,608.84 |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事项无异议。
2、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 变更前后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 | 增加前 | 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象山县滨海工业区金开路 72 号 |
增加后 | 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象山县滨海工业区金开路 72 号 | |
象山县工业园区西谷路 358 号 | |||
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 | 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 |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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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 4 月 21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