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博特”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苏博特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万元,发行费用1,371.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8,628.1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永证验字[2022]第21002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78,628.10 |
减:前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 46,160.75 |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 17,063.78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 -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7,062.73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06 |
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15,560.00 |
加: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15,56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85.87 |
加:尚未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用 | 471.90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5,961.34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 备注 |
中国银行南京江宁支行营业部 | 528777934172 | - | 已销户 |
浦发银行南京城西支行 | 93090078801200001562 | 6,469.10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江宁支行 | 125903004810608 | 3,964.36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 | 8110501013402006202 | 1,694.48 | 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南京东山支行 | 320899991013002406939 | 3,833.40 | 活期存款 |
合计 | 15,961.3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苏博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苏博特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苏博特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苏博特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9日和2024年8月17日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合计15,560万元。公司已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苏博特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苏博特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已经基本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0,556.9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苏博特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苏博特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苏博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苏博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苏博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明杰易博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063.7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381.7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 否 | 17,500.00 | 17,500.00 | 17,500.00 | 5,857.31 | 13,603.04 | -3,896.96 | 77.73 | 2023年10月 | 1,296.90 | 否 | 否 |
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6,280.41 | 15,230.44 | -3,769.56 | 80.16 | 2022年9月 | 339.15 | 否 | 否 |
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 | 否 | 11,200.00 | 11,200.00 | 11,200.00 | 4,128.57 | 9,561.30 | -1,638.70 | 85.37 | 2025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8,500.00 | 8,500.00 | 8,500.00 | 796.43 | 2,085.98 | -6,414.02 | 24.54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800.00 | 23,800.00 | 23,800.00 | 1.06 | 22,901.00 | -899.00 | 96.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17,063.78 | 63,381.76 | -16,618.2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受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人员安排等相关工作进度均受 |
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变更至2025年3月。鉴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受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变更至2026年3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业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310452号),确认截至2022年9月8日,公司已完成置换8,585.87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9日和2024年8月17日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合计15,560万元。公司已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已经基本使用完毕,结余募集资金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截止2024年末公司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已使用的票据置换15,059.15万元。 |
注: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影响,部分产品销售不及预期,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