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苏博特:关于终止投资项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项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2021年9月,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徐圩新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在连云港徐圩新区投资建设年产80万吨建筑用化学功能性新材料项目,用于建设专用型聚醚、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等生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13.8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徐圩新区石化四道南、石化八路东地块,面积137,071平方米。该项目未开展实质性建设。

二、终止项目投资的情况

基于宏观环境变化等多种原因,公司经审慎论证研判,决定不再推进项目建设。经与徐圩新区管委会协商,双方商定终止该项目投资,并由徐圩新区管委会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针对上述事宜,公司与徐圩新区管委会签署了《项目终止合作协议》及《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协议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甲方: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乙方: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该项目《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不再受合作协议约束,与该项目相关往来文件、资料等不再执行。

3、双方同意收回乙方位于徐圩新区石化四道南、石化八路东地块,面积为137,071平方米(205.6065亩),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乙方在甲方配合下向连云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并将土地及相关资料(原件)移交给甲方。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部分。

5、甲方向乙方退还土地出让金、投资款合计4,576.402947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未实质性推进,本次终止投资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终止投资对公司财务的影响计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