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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合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3月28日、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先后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信息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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