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年8月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4)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末,现拥有合伙人212名、注册会计师155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及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即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四)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4年11月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审计项目组进驻公司,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和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证券内控中心等部门进行了跟踪和大力配合。
(三)2025年1月,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3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就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5年3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依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