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证券简称:牧高笛公告编号:2025-028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牧高笛”) |
本次担保金额 | 8,000.0万元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11,508.87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38,400.00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44.80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2025年7月,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牧高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浙江牧高笛提供的担保总额(即已签订担保协议金额)76,000万元,其中担保余额(实际放款金额)为11,508.87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9,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方式 | 担保金额(万元) |
1 | 公司 | 浙江牧高笛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连带责任担保 | 8,000 |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浙江牧高笛提供担保额度105,7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次担保金额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陆暾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16982479792 | ||
成立时间 | 2010-02-03 | ||
注册地 | 宁波大榭开发区海光楼404-1 | ||
注册资本 | 320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品花卉销售;餐饮管理;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外卖递送服务;技术进出口;服饰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82,708,441.88 | 384,704,852.55 | |
负债总额 | 329,396,637.04 | 330,136,269.83 | |
资产净额 | 53,311,804.84 | 54,568,582.72 | |
营业收入 | 108,642,224.49 | 762,759,855.08 | |
净利润 | -1,429,942.90 | -3,568,804.1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受信人: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主合同:是指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以及授信人与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最高额:人民币8,000万元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是考虑子公司经营需求,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或由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7月末,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担保总
额为138,4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4.80%;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588.05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65%;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