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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908证券简称:牧高笛公告编号:2025-007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号《关于核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9万股,发行价格16.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3,215,3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5,070,0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145,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金额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891,026.31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加:理财产品赎回79,000,000.00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049,842.74
减:2024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81,987,824.40
加:2024年度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571,277.08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524,321.7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017年

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1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保荐机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5月,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4月,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保荐机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5月,“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丰支行账户中资金余额已全部转入同一项目的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20年

月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

月,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终止“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6月,公司将“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对应的浦发银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2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保荐机构、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7月,公司将“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渤海银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全部转入“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对应的中信银行账户后,办理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3月,鉴于原“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变更,为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办理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专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8110801012900982080活期户10,064,971.66
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8110801013002383457活期户459,350.07
合计10,524,321.73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25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该

1.25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发行银行产品名称金额收益起算日赎回日期限预期年化参考收益率收益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167期C23R901143,500.002023-8-142024-2-19189天1.25%-2.9%45.31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345期C23QQ01014,400.002023-9-272024-4-17208天1.25%-2.78%59.68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鉴于公司“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工作已完成并正式投入生产,经公司管理层充分研究论证,项目一期可以满足现有业务配套和保障能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价值更大化,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

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总体投资规模,终止“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二期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上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4年8月8日实施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变更的募投项目为“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和“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为16,386.9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实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6,386.90万元。2019年募投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变更的募投项目为“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募投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完成,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48.13万元。

2020年募投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4年1月15日。2022年变更的募投项目为“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0,625.13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实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7,063.88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本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2018年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户外运动行业实体零售业的持续下滑,行业增速放缓、利润下降、竞争加剧的原因,公司暂缓实施“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

2018年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和“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16,386.90万元变更投入到新募投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实施。2019年

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9年

日、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1年

日。2020年5月27日、6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随着近几年宏观经济下行,零售业增速放缓,此外运动、休闲、时尚品牌陆续跨界户外市场,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因此,公司2020年的品牌营销网络建设与生产基地建设节奏必然随着公司业务增速放缓而适时放缓,故当下仓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已不足,且公司现有仓储面积充裕且已满足业务需求,仓储项目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4年1月15日。

2022年

日、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为保障项目效益仍将继续实施审慎的线下开店策略,若继续延长原项目的实施过渡期,会使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也会使项目能否如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增大,为提升公司的自动化包装和智能化仓储水平,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专户余额投入“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以满足业务增长导致的仓储面积新增需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可以提升公司的自动化包装和智能化仓储水平,提高公司的业务配套和保障能力,减少多处租赁仓库,降低仓库租金与物流管理难度。鉴于“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是辅助性项目,其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是间接体现的,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

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认为:牧高笛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2,814.5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198.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9,537.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897.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5.6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14,505.920.000.00不适用已变更不适用不适用
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880.980.000.0020.2520.25不适用已变更不适用不适用
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3,150.100.000.00不适用已变更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277.533,277.533,277.533,290.8113.28100.41注已完成不适用不适用
牧高笛全渠道营销0.001,751.661,751.661,751.66不适用已变更不适用不适用
网络建设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009,510.929,510.925,969.249,517.376.45100.07注已完成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0.0012,322.9012,322.902,229.5411,317.46-1,005.4491.84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2,814.5326,863.0126,863.018,198.7825,897.55-965.4696.4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暂缓实施“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1)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近年来户外运动行业由于实体零售业的持续下滑,行业增速放缓、利润下降、竞争加剧,“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在实体门店选址困难以及租赁(购置)成本、人力成本等运营成本显著上升的情况下已较难全部达成。如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可能使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公司出于审慎使用的原则,未对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进行投入。(2)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可有效地对企业资源进行整合,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同时提供可靠的数据反馈以反映消费需求。鉴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项目涉及的部分硬件、软件有了更好的升级版或替代产品,如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将难以达到最佳效果。为保证项目实施达成最佳效果,拟将本项目融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部分用于前端营销业务系统和后端业务管理系统的硬件、软件采购,部分用于支持其他营销渠道建设。(3)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随着近几年宏观经济下行,零售业增速放缓,此外运动、休闲、时尚品牌陆续跨界户外市场,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因此,公司2020年的品牌营销网络建设与生产基地建设节奏必然随着公司业务增速放缓而适时放缓,故当下仓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已不足。且公司现有仓储面积充裕且已满足业务需求,仓储项目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综上,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已使仓储项目建设必要性不足,且公司现有仓储面积已满足业务需求;同时,也为更合理的利用募集资金,减少银行贷款,降低财务费用,保持公司流动资金充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经公司2022年1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与2022年1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专户余额投入“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以满足业务增长导致的仓储面积新增需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为保障项目效益仍将继续实施审慎的线下开店策略,若继续延长原项目的实施过渡期,
会使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也会使项目能否如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增大,为提升公司的自动化包装和智能化仓储水平,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三、(八)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为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自动化包装和智能化仓储水平,公司于2022年投资建设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一期已正式投入使用。经公司管理层充分研究论证,目前项目一期能满足业务配套和保障能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价值更大化,继续按照原有项目计划建设二期已不具有必要性,不利于实现更大的投资效益。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17,063.88万元调整为12,322.90万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相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利息及理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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