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吴仁波先生、张彩芹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3、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吴仁波先生、张彩芹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