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依据为《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主要修订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取消监事会架构。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会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事项前,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统一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等。
3、增设了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
4、其他条款修订。根据最新的《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其他相关表述。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鉴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较多,因此本次将以《公司章程》全文的形式进行审议,不再制定《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情况如下:
序号 | 本次修订制度名称 | 修订/制定 |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1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13 | 融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14 | 内部审计制度 | 修订 | 否 |
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16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1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19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否 |
2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修订 | 是 |
2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2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25 | 市值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2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制定 | 是 |
上述制度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