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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2023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具体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袁坚刚先生、独立董事胡旭东先生及董事张彩芹女士,其中独立董事袁坚刚先生为主任委员。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胡旭东先生、独立董事王淼女士和独立董事屠迪女士,其中独立董事屠迪女士为主任委员。3位委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议案事项
2023.4.25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履职报告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6、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7、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8.29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2023年半年报及摘要
2023.10.27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1.13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1、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引的要求,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真审阅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与外部审计会计师沟通,听取年报审计计划,并在年报审计过程中通过于会计师的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会计师在财务等相关审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定期报告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半年报及摘要、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专业意见。在此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部编制的定期报告符合会计准则,较为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对公司募投项目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4、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阅工作

报告期内,对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监督。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持续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并切实推进公司持续提高规范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屠迪 胡旭东 王淼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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