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益平,作为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的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益平先生,1966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中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事长、华韩整形美容医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1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及近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存在应出席而未出席会议和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在会前均获取到了做出决策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经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而言,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项目 | 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召开和应出席次数 | 2 | 6 | 4 | 1 |
出席次数 | 2 | 6 | 4 | 1 |
现场出席次数 | 2 | 6 | 4 | 1 |
其中,2024年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于次日及时进行了披露。
2、与管理层、审计师沟通情况
2024年1月30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和年度经营情况沟通会,与其他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业绩预告、业绩亏损主要原因、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4年4月8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初稿沟通会,与其他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年度报表初稿、初步审计意见、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4年6月4日,本人现场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公司运营部负责人对公司2024年1-5月的经营情况和2024年度主要经营策略进行了详细汇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与公司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运营部负责人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4年12月30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专项沟通会,与其他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3、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9月18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线上交流的方式,与中小投资者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2024年6月25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环节,本人全程参与。
4、其他现场工作情况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11月25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前往公司南京德基广场门店和中央商场门店进行了实地考察。
2024年12月10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监事共同与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就“独立董事、监事履职风险防范”进行了交流研讨。
综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专项沟通会、听取经营汇报、门店考察、交流研讨等形式,共计在公司现场工作13日。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运行情况。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公司、公司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均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及股东承诺、现金分红、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信息披露、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等,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随公司相关临时公告进行了披露,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本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并进行了表决,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了监
督,并作出了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意见,忠实的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保持并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积极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加大实地工作力度,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莱绅通灵独立董事:陈益平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