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欧陆之星钻石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前,欧陆之星钻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16%;本次权益变动后,欧陆之星钻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陆之星钻石”)的通知,因实施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变动达到1%(触及7.00%),具体详情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股东名称: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境内法人股东类别: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东住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权益变动类型:减持及公司股本变动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欧陆之星钻石前次披露权益变动相关公告时(2024年5月15日),其持股比例为7.16%。
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2月27日,欧陆之星钻石根据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4,300股。
上述期间,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登记工作,公司股本由345,123,840股减少至343,023,840股。
至此,欧陆之星钻石持股比例累计由7.16%下降至7.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欧陆之星钻石 | 24,705,940 | 7.16% | 24,011,640 | 7.00% |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欧陆之星钻石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欧陆之星钻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以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