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尽责。现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人员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屠建伦、沈建华、冯震远三名董事组成,屠建伦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屠建伦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冯震远为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1、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2、2024年4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8月10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2024年10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2024年第六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审计工作年度总结与2025年审计计划》、《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风险和机遇评估的议案》。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审核了年报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其严格按照该计划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提示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出可行性的改进建议且审阅相关改进意见书,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作,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交易所有关规定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了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偏差,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及时听取审计机构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工作安排、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在日常工作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共同发挥监督职责。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现场或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
(六)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的议案,本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