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6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七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玉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