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工作,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00Z2300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的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由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准确,及是否需要就上述事项对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及相关科目的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城地香江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三、消除有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已经积极在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说明。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