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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

日,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亿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5,323,394.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见下表: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44,843,720.43-656,279,332.721,101,079.9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395,323,394.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33,340,657.7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不适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能实现盈利,同时,2024年是公司去“房地产”相关化进程中的重要阶段。自2024年起,公司已无新增重大桩基相关项目及业务,桩基板块的重心全部转向应收账款回笼。2024年,公司桩基板块相关收入较上一年度大幅下降,已从主营业务收入重新归类为其他业务,而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2%。桩基部分业务收入的急速下滑将导致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另外,结合公司2024年下半年至本报告披露期间,陆续落地数据中心建维及IDC系统集成项目,存在一定的投入压力,基于前述考虑,现阶段留存收益将有助于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在手业务情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资金情况与未来发展投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后续发展的合理需求,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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