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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18日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城地香江: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9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香江科技提供担保合计1.4亿元。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

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33.97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融资授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为1.4亿元。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

33.97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4-031、2024-055、2025-002、2025-00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666号法定代表人:王志远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6年07月18日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594,060,850.295,085,754,652.40
负债总额2,959,669,136.983,461,611,595.9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56,300,000.00702,131,355.67
流动负债总额1,998,336,136.612,491,813,184.33
净资产1,634,707,666.391,624,143,056.45
营业收入2,018,934,451.51824,614,478.85
净利润47,561,739.97-19,160,142.5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所签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乙方(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4-031、2024-055、2025-002、2025-007)。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36.17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39%。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36.17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9.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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