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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3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因全体董事、监事就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具体详情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险累计赔偿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年

4.保险费总额:预计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

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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