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股份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谢晓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静芳女士合计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及近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大量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变动已达到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晓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静芳女士函告,其自前次触发权益变动日至今,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及近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大量转股,被动稀释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公司现就其权益变动的情况披露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谢晓东
姓名: | 谢晓东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2022319710301**** |
住所: | 徐汇区龙兰路399弄****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9号****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卢静芳
姓名: | 卢静芳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2022319711003**** |
住所: | 徐汇区龙兰路399弄****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9号****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姓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
谢晓东 | 76,051,395 | 17.87% | 76,051,395 | 13.44% |
卢静芳 | 14,463,846 | 3.21% | 14,463,846 | 2.56% |
一致行动人 合计 | 90,515,241 | 21.08% | 90,515,241 | 15.99% |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权益 变动 明细 | 股东姓名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 (股) | 被动稀释比例 (%) |
谢晓东 | 可转债 转股稀释 | 2022/1/13~2024/10/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 3.94 | |
股权激励股票授予登记稀释 | 0.49 | |||||
卢静芳 | 可转债 转股稀释 | 0.55 | ||||
股权激励股票授予登记稀释 | 0.10 | |||||
一致行动人 合计 | 可转债 转股稀释 | 4.50 | ||||
股权激励股票授予登记稀释 | 0.59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及近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大量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导致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