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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因股份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因股份被动稀释

导致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沙正勇先生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及近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大量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股东沙正勇先生函告,其自前次触发权益变动日至今,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及近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大量转股,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公司现就其权益变动的情况披露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沙正勇

姓名:沙正勇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112419740511****
住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花苑****
通讯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沙正勇27,406,7106.08%27,406,7104.84%

3、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权益 变动 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 (股)被动稀释比例 (%)
可转债 转股稀释2023/12/6~2024/10/30人民币普通股/1.06
股权激励股票授予登记稀释0.18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及近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大量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沙正勇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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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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