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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港: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中的《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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