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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不锈: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8.28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4,950,000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822%
实际回购金额29,921,358.0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44元/股~6.6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8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9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5)。

(二)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22%,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6.60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5.44元/股,回购均价为6.04元/股,交易总金额为29,921,358.0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9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翁仁初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系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2024年9月21日,公司披露《武进不锈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翁仁初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内,翁仁初先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59,179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该次减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直接联系,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61,067,048100561,069,165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4,950,0000.8822
股份总数561,067,048100561,069,165100

注:1、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暂不进行注销。

2、公司“武进转债”处于转股期,回购前股份数量为2024年6月30日股本数据,回购完成后股份数量为2025年3月31日股本数据。回购实施期间“武进转债”共计转股2,11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增加2,117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4,950,0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或履行相关程序后用于其他用途。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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