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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5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金沙县政府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将“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金沙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以每股3.15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9,619,037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共计募集资金439,799,966.5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3,8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及其他发行费用1,320,395.3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4,679,571.23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5日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0039号”《验资报告》,确认了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39,799,966.55
减:发行费用5,120,395.32
募集资金净额434,679,571.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减:金沙项目92,000,000.00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2,243,181.14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0,403,871.36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131,854.16
减:手续费1,024.50
加:防止久悬户转入10.00
减:补流账户销户结余转出补充流动资金5,134.87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44,958.52

备注:因相关方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导致被划扣113,265.00元(含公司为防止久悬账户转入的10元自有资金,公告编号:2024-047)。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净额累计实际投入金额备注
金沙项目304,275,699.87114,243,181.1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0,403,871.36130,409,006.23累计实际投入金额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
合计434,679,571.23244,652,187.3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4,652,187.37元,募集资金的使用比例为56.28%。

(四)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项目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4,958.52元,专项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余额备注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060********82700已注销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060********824648.41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60********813644,910.11
合计44,958.52

备注: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办理完成了0601201000378270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因相关方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导致被划扣113,265.00元(含公司为防止久悬账户转入的10元自有资金,公告编号:2024-047)。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金沙项目实施机构——金沙县水务局的通知要求,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金沙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3)。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金沙县政府的通知要求,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期(调整前)建设期(首次调整)建设期(本次调整)备注
金沙项目两年2024年12月30日2026年6月3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期,金沙项目公司收到了金沙县水务局转来的金沙县政府通知文件,项目施工期间由于受河道汛期、征地进度慢、项目调整验收付费模式等因素影响,致使建设期将满而项目未完工,金沙县政府决定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根据金沙县政府的通知要求,结合金沙项目目前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拟将金沙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金沙项目是金沙县重点实施的改善人居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缓解目前河道环境现状,保护水资源,实现城市发展和防洪减灾目标、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水质保护的需要,也是金沙县推进新型城镇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工程。通过建设运营该项目,也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公司根据金沙县政府的要求,从实际出发,针对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调整后计划,持续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募投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金沙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金沙县政府要求作出的慎重决定,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正平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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