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18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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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8 |
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18044号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柯利达装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苏州柯利达装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7.2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327.1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415.2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753.2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680.5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981.39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487.78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88.84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302.01万元,手续费支出
3.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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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13,893.2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99.66万元。2024年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43.6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余额为16,239.58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20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2.30万元,手续费支出
0.1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项目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募集资金净额 | 47,327.10 | — | |
减: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金额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32,753.29 | — |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680.54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2024年年度使用金额 | 143.67 | — | |
合计 | 33,577.50 | — |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13,749.60 | —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6,239.58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 — | — | |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相关收益 | 2,493.15 | — | |
减: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 | 3.17 | — |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 | — |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379,62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3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99.998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33.80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266.18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392.0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392.08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25.89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21.90万元,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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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104.18万元,手续费支出
0.19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从2015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如下表所示: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102021119000720758 | 已注销[注1]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10905230510102 | 已注销[注2] |
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512906933810201 | 已注销[注3] |
注1:截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1102021119000720758)注2:截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110905230510102)注3: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5129069338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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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从2020年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会同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西昌唐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
月
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成。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577.5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392.0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本公司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2015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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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0.5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31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680.54万元已于2015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3年
月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36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
月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881.39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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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情况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
月
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4年
月
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16,239.58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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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4年
月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监管机构的警示函,指出公司募投项目“建筑幕墙投资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届满后,未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部信息传递流程,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其他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593.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6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969.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建筑幕墙投资项目 | 否 | 26,286.80 | 26,286.80 | 143.67 | 12,334.67 | -13,952.13 | 46.92 | 见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之(1) | — | 不适用 | 否 | |
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 | 否 | 4,460.60 | 4,460.60 | - | 4,460.60 | - | 100.00 | 2022年11月 | — | 不适用 | 否 | |
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881.40 | 9,881.40 | - | 10,329.35 | 447.95 | 104.53 | 2018年11月 | — | 不适用 | 否 |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1,956.10 | 1,956.10 | - | 1,710.68 | -245.42 | 87.45 | 见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之(2) | —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4,742.20 | 4,742.20 | - | 4,742.20 | - | 1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化装饰系统及智能家居项目 | 否 | 11,846.19 | 11,846.19 | - | 11,853.98 | 7.80 | 100.07 | 2022年11月 | — | 不适用 | 否 | |
西昌市一环路历史 | 否 | 8,420.00 | 8,420.00 | - | 8,538.10 | 118.10 | 101.40 | 2022年7月 | — | 不适用 | 否 |
风貌核心区二期及城区亮化工程二期PPP项目 | ||||||||||||
合计 | — | 67,593.29 | — | 67,593.29 | 143.67 | 53,969.58 | -13,623.7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公司变更了该募投项目实施的地点(详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说明),主要系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国西部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带动了我国西部建筑装饰行业快速发展。公司为紧抓西部建筑装饰市场的发展机遇,开拓西南市场,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并收购了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司拟打造成都幕墙生产基地,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本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综合竞争优势。因项目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发生改变,以致项目进度延迟。项目前期使用了公司的自有资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后,开始使用募集资金。建筑装饰行业业务的开展较为依赖企业长期的资源和品牌积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成都光电幕墙投资项目的主体厂房已竣工且已能实现部分产能,但是鉴于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客户资源积累依然较为薄弱,且市场开拓以及幕墙业务推广需要一定时间,导致当前西南地区业务订单取得情况较为不理想,因此项目产能无法充分有效利用。出于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考虑,2019年下年以来公司该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放缓,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就近几年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对建筑装饰行业未来几年的情况进行讨论,已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4月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幕墙建筑投资项目结项,未来公司将根据西南地区订单情况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该项目进行后续投资。(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构架和实施方案主要为实现公司新研发大楼的信息管理功能,公司在使用中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可以满足目前公司运营需要,已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4月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后期公司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改进升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5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0.54万元。该项置换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31号”《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审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3月1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881.3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本公司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本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根据本公司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蠡塘路20号的厂区内变更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以东、泗荡泾路以南)。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报告期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16,239.58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公司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该项目达产后能够覆盖华东市场的幕墙业务增长需求。2015年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虽然建筑装饰行业工程总量保持了增长,但大型新建建筑装饰工程却有所减少,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较大。公司江苏市场的幕墙业务量也趋于平稳,因此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已基本满足江苏地区的市场需求。为了避免盲目扩张造成的资源浪费,公司放慢了投资进度。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国西部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带动了我国西部建筑装饰行业快速发展。公司为紧抓西部建筑装饰市场的发展机遇,开拓西南市场,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并收购了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司拟打造成都幕墙生产基地,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经前期考察和市场调研,研究决定并于2016年4月购入成都幕墙生产基地地块。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后,开始使用募集资金。因项目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发生改变,以致项目进度延迟。鉴于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客户资源积累依然较为薄弱,且市场开拓以及幕墙业务推广需要一定时间,导致西南地区业务订单取得情况较为不理想,因此项目产能无法充分有效利用。出于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考虑,2019年下年以来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放缓。2024年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就近几年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对建筑装饰行业未来几年的情况进行讨论,审慎决定对建筑幕墙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未来公司将根据西南地区订单情况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该项目进行后续投资。(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构架和实施方案主要为实现公司新研发大楼的信息管理功能,公司希望能够建设一套符合建筑装饰行业特点与公司自身特点的信息化系统,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一些无法预料的技术问题,为使其能够适应公司的特点,花费较长时间进行研发和解决,影响了项目进度。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可以满足目前公司运营需要,故该项目申请结项。后期公司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改进升级。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报告期无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42/c7177461/content.shtml,2023年02月27日发文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截至2022.12.3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案公告序号为98号,特附上相关文件以此证明。财政部证监会于2020年07月21日发布【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08月24日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实行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