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18043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18043号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柯利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023年12月柯利达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烟台合康物资有限公司预付货款17,000.00万元,柯利达公司控股股东通过指定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42/c7177461/content.shtml,2023年02月27日发文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截至2022.12.3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案公告序号为98号,特附上相关文件以此证明。财政部证监会于2020年07月21日发布【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08月24日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实行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