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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825证券简称:华扬联众公告编号:2025-05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张利刚先生、冯康洁女士、杨家庆先生、彭红历女士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上年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上年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00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预算与实际业务金额存在差异
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0
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1,000102.28
上海智硕广告有限公司5000
上海奇禧电影制作有限公司5000
深圳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院1000
陕西新画幅旅游传媒有限公司1,0000.57
北京新画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000
小计3,900102.85
向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00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预算与实际业务金额存在差异
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000
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5000
上海智硕广告有限公司15,0005,242.63
厦门新画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3000.47
小计17,3005,243.10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关联方提供租房、物业等服务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40010.0952.3494.442.38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3000.1725.2500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预算与实际业务金额存在差异
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00.11000
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000.17000
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1,0000.560102.280.05
上海奇禧电影制作有限公司3000.17000
陕西新画幅旅游传媒有限公司5000.2800.570.0003
北京新画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000.28000
小计3,1001.7325.25102.850.05
向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2,0000.98000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预算与实际业务金额存在差异
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00.49000
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000.25000
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5000.25000
小计4,0001.97000
接受关联方贷款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50,00038.65036,063.7127.88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注:公司与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于上年度发生的交易均在其成为公司关联方之前发生;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均指占2024年同类业务比例。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在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之前,可参照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相关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第13栋34-36层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3UJ37Q法定代表人:张利刚经营范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管理;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资源投资与管理;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产业平台投资与管理;城镇资源投资与管理;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与管理;科技研发产业投资与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

经营期限:2016-04-19至无固定期限主要股东情况: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0%股权,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湘江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2,826,225.1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889,143.2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37,081.8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91,699.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653.7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3,064,609.6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130,730.9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33,878.7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5,934.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52.26万元。

2.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52号39幢2楼J202室注册资本:人民币649.122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H1T1L法定代表人:李倩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体育赛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07-29至2046-07-28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2973%、郭冬云持股43.0000%、符元喆持股

7.7027%。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080.6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0.0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50.6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7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8.42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051.8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21.84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85万元。

3.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关北二街3号院3号楼12层1237注册资本:人民币1,398.065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7954670T法定代表人:杨凯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版权代理;咨询策划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4-09-17至2064-09-16主要股东情况:杨凯持股19.8708%、新奥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3000%、天津沁燃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5000%、北京海米科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3.0050%、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000%、徐达持股9.9450%、王新友持股8.5833%、奇艺博同张家口洋河新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726%、上海尚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持股2.1458%、钱卫持股1.8585%、上海木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819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5,435.4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564.0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871.41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293.9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10.61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2,251.5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653.6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597.9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37.8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6.33万元。

4.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甲36号1层东部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9D9X9T法定代表人:张文娟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礼品、汽车、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11-09至2046-11-08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00%、张文娟持股40.00%、何叶紫持股11.0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72.0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17.9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4.0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9.7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36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83.1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24.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8.4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1.7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9万元。

5.上海奇禧电影制作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502-3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333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QP36U法定代表人:孙凡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摄影摄像服务(除冲扩),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动漫设计,从事计算机技术、数字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产品设计,机械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文具用品、服装、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数码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12-05至2046-12-04主要股东情况:孙凡持股69.70%、公司持股30.3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53.4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98.9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4.50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7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20.1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36.9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3.1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26万元。

6.陕西新画幅旅游传媒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12幢1单元25层125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906.6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4MA6TJPRT5G法定代表人:沈一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企业形象策划;版权代理;电影摄制服务;餐饮管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票务代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皮革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办公

设备耗材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艺术品代理;箱包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小食杂店(三小行业)(除酒类经营);食品进出口;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音像制品制作;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文物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小食杂;演出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食品生产;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清真食品经营;歌舞娱乐活动;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2018-02-12至无固定期限主要股东情况:广州悟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7.0001%、公司持股17.9999%、沈一康14.999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64.8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684.0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9.2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4.4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7.46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55.5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689.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34.1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1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89万元。

7.北京新画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20号楼5层504房间注册资本:人民币1,666.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D7WW28法定代表人:李淑梅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03-31至2047-03-30主要股东情况:广州悟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0000%、公司持股40.0000%、宁波新画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3.3333%、王进持股5.1665%、郑伟持股1.500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325.5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38.3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7.2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7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283.7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96.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7.2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4万元。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接受租房物业等服务以及向关联方申请贷款。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采用市场化定价。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主要是基于各自客户的营销需求,优先考虑合作对方的服务能力进行合作,合作内容以广告制作和投放为主;向关联方申请贷款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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