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1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15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预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向湘江集团就上述预计担保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向担保方湘江集团支付年担保费率为1%的担保费。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张利刚、杨家庆、彭红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