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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原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7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广州二〇二五年五月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1.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2.在股东大会进行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以维护股东合法利益、确保股东

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会议开始前登记并准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须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4.任何人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

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5.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

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现场股东大会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15:00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议程及安排:

1.股东/委托代理人等参会人员入场、签到。

2.主持人报告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人数,宣布股东大会召开。

3.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并发放表决票。

4.主持人逐项宣读,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01公司董事长余军先生2025年度薪酬
8.02公司董事苏芷晴女士2025年度薪酬
8.03公司董事莫慧先生2025年度薪酬
8.04公司独立董事牟小容女士2025年度薪酬
8.05公司独立董事陈功玉先生2025年度薪酬
9.00《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01公司监事会主席詹苏香女士2025年度薪酬
9.02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赵韫兮女士2025年度薪酬
9.03公司监事柴正柱先生2025年度薪酬

5.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6.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逐项投票表决。

7.会议服务人员收集每项议案的表决票,计票人及监票人计票、监票。

8.监票人代表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9.主持人宣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宣布股东大会闭幕。

10.出席会议的股东签署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11.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与会人员签署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12.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1.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2.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3.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4.表决票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5.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

6.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2024年工作情况回顾

一、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041,030.54元,同比减少34.6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58,869.62元,相比去年-7,912,651.65元净利润继续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2,900,389.31元,相比去年-8,191,085.77元继续减少。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供应链物流市场,围绕先进制造业提供全链条、一体化的供应链物流服务。公司坚持与制造企业深度融合的发展策略,提供个性定制化服务,帮助客户优化供应链体系进而实现降本增效。公司凭借丰富的物流基地资源基础,打造的物流网络覆盖华南、华中、华北、东北、华东及西南地区,形成了覆盖国内主要汽车生产基地的分拨配送体系、备件配送体系和返回物流体系,现在已经拥有贯穿于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各环节的综合物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长、中、短途公路运输,管理仓库面积超过31万平方米。

汽车产业发展与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行业的发展存在正相关性,其市场规模及变化情况直接影响着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行业的发展变化。2024年,汽车物流行业在规模扩张和技术革新中迎来结构性调整。2024年全年燃油车市场合计销量1,276.74万辆,同比下降11.6%。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29,760.30万元,同比下降34.75%,其中,公司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金额为16,096.12万元,同比下降51.11%,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4.09%;一方面公司主要客户同期产量及公司同期收入同比下降明显,另一方面公司在业务整合过程中为了追求更高的业务质量和效益,进行了战略性的客户选择和业务调整。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汽车上下游产业链物流业务的纵向延伸发展,同时公司将凭借行业领先的综合服务水平和生产物流服务经验等优势继续开拓更多行业的物流业务机会,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和客户类别。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存量”、“增量”两手抓,以稳定生产经营夯实存量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对外大力拓展增量业务、挖掘业务机会,持续推动“物流网络联动+数智化”模式,将精益管理应用在更多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金额为13,664.18万元,同比增长7.73%,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5.91%。非汽车物流业务方面,公司在提升服务品质、优化成本控制的基础上,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利用现有的干线运输线路成本优势进一步拓展物流业务。

公司是白云机场国际出港装卸业务的主要供应商,负责出港货物快速分拣、打包、海关检查并准时送至相应航班。公司持续拓展国际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业务领域,利用在国际出港装卸业务方面的服务经验和客户粘性,向前段延伸,满足客户对于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直接需求。2024年12月,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顺利开工,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内,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为公司拓展新业务方向,特别是在国际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领域,满足机场客户对于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直接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丰富业务结构,实现横向发展。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物流行业肩负着节能降碳的重要使命。随着全球对于减少碳排放和推动绿色生产的重视,公司潜在客户特别是注重可持续发展的大型企业,对于其供应链中的碳排放有着明确要求。2024年,公司采购150台氢燃料电池半挂牵引车,该批氢能重卡将聚焦开拓河南、山西及青岛等地区注重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客户,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实现绿色生产。结合综合物流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公司未来将分别从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发展清洁化运输装备等方向着手,争取拓展更多业务机会。

2024年,原尚股份在汽车行业波动中加速业务结构调整,通过纵向深耕汽车产业链、横向拓展多行业增量、强化绿色竞争力三大主线,推动向综合供应链服务商转型。

三、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充分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公司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完全独立。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曾海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在职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所有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诚信谨慎、勤勉尽责,对每项提案进行认真了解与审议,有效地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董事会下

设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运作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包括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财务状况及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

5、关于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置专门投资者邮箱,及时回复股东邮件,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接听热线电话、现场沟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参加了2024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变更<租赁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三)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次,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管理、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1、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4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4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10月25日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4年1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4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五)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2024年度,共披露74份定期、临时公告。同时,公司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证e互动”、公司邮箱及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耐心聆听投

资者的心声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关系。

四、培训学习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运作,认真对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报告期内,董事会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第二部分2025年工作展望

一、2025年公司发展战略

(一)横向挖掘非汽车物流业务机会,丰富业务结构非汽车物流方面,公司在提升服务品质、优化成本控制的基础上,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利用现有的干线运输线路成本优势进一步拓展物流业务,挖掘航空货站业务所处供应链上下游的业务机会,强化该领域物流解决方案的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多增值物流服务,增强客户粘性,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丰富业务结构,对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形成良好协同和补充,从而推动公司核心能力从传统物流企业向科技物流企业转变、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驱动型转变,实现横向发展。

(二)纵向开拓汽车供应链物流业务范围,夯实主业基础汽车物流方面,公司将依托现有较为完备的物流网络和仓储设施、丰富的汽车零部件JIT物流经验,整合运力资源及仓库资源,提升仓库基地的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梳理公司业务标准化流程,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实现纵向发展。

(三)加强和细化内部控制管理,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及行之有效的执行。在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物流企业的创新发展、降本增效内驱力要持续加强。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制度完善和业务流程的优化;继续以“降本增效、融合协同、提升管理、责任担当”为管理目标,使各部门能够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提升管理效率和规范经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改

善;同时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支,开源节流,控制经营风险,形成创新协同化、团队共聚力、分享共成长,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管理能力。

(四)践行绿色物流发展道路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物流行业肩负着节能降碳的重要使命。结合综合物流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公司从发展清洁化运输装备等方向着手布局,采购了152台氢燃料电池货车,在氢能方面参股投资了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氢燃料电堆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氢燃料电堆产业化一方面将加快传统燃油车更替,减轻燃油车辆尾气排放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另一方面助力客户实现减碳目标,最终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特此报告。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牟小容)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的行使职权,积极出席2024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8年7月至今,任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0年6月至今兼任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兼任广州亨龙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原尚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以现场/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客观、谨慎的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参与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报告、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薪酬、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签署重大合同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参与了公司全部的董事会会议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内容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对公司的发展提供相关建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要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互动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还通过电话、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情况,与外部中介机构、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我行使职权,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向我定期通报公司运行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我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对外担保审议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到2024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我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我关注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及聘任的情况。公司总经理曾海屏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余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我认为,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五)现金分红及其它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经过核查,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当前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有关规定,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既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追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我认为本次追加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低风险投资品种,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我审议了公司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重大合同的签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拟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我认为《土地租赁协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有利于推进“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的建成投产,拓展公司新业务方向,特别是在国际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领域,满足机场客户对于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直接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各项临时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我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本年度公司持续完善制度与内控体系,实现对重点业务关键控制点的全面覆盖,防控业务风险,有效提升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我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其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十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我始终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认为:2024年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够积极履行已经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四、总体评价2024年,我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态度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立场,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牟小容2025年5月19日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功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也是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于1949年10月出生,汉族,武汉理工大学工学博士。历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福州大学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商学院系主任、院长,目前已退休。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陈功玉99400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本人以现场/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上述全部会

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候选人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资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确保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及应参加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讨论,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否决或提出异议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我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向管理层询问、调阅相关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顺畅的渠道,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我行使职权,向我定期汇报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提供有关会议资料和公司内部生产经营资料,及时反馈我提出的问题;同时公司不定期向我发送监管培训资料,组织我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案例,为我能更好的履职提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我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余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经审查,我认为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五)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的利润分配

方案,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当前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有关规定,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既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我审议了公司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我认为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各项临时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我关注了内部控制执行和评价工作,我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适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我始终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

了解,我认为:2024年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够积极履行已经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四、总体评价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2025年,我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态度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立场,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功玉2025年5月19日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检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及通过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通过
2024年4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4年6月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
2024年8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2024年10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4年10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了《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监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4.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到2024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6.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项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9.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保障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24年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意见是: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29,804.1045,609.76-34.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5.89-791.27-574.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5.395,832.86-67.68
总资产131,704.67125,311.095.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8,668.8967,595.73-13.21
股本10,501.5010,622.50-1.14

三、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31,704.67万元,比上年增加6,393.57万元,增长5.10%。主要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变动额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8,360.888,057.07303.813.77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3.257,034.10-5,030.84-71.52
应收票据122.5321.49101.04470.22
应收账款8,073.0310,560.63-2,487.59-23.56
应收账款融资48.0848.08不适用
预付款项1,699.08497.951,201.13241.21
其他应收款2,179.531,200.12979.4181.61
存货30.1927.682.509.04
其他流动资产1,966.6549.791,916.853,849.66
流动资产合计24,483.2327,448.83-2,965.60-10.80
长期股权投资325.04349.09-24.05-6.89
投资性房地产81.4781.47不适用
固定资产38,301.8536,564.801,737.054.75
在建工程133.09133.09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51,882.8539,093.4212,789.4332.72
无形资产5,388.725,513.58-124.86-2.26
长期待摊费用11,101.3711,855.43-754.06-6.36
递延所得税资产1.04885.00-883.97-99.88
其他非流动资产6.003,600.93-3,594.93-99.83
非流动资产合计107,221.4397,862.269,359.179.56
资产合计131,704.67125,311.096,393.575.10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5,030.84万元,同比下降71.52%,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101.04万元,同比增长470.22%,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3)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2,487.59万元,下降23.56%,主要是业务减少相应的应收账款减少。

(4)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201.13万元,增长241.21%,主要是公司新增业务预付款项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979.41万元,增长81.61%,主要是增加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保证金和新业务保证金。

(6)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916.85万元,增长3,849.66%,主要是安阳原尚增加固定资产待抵进项税额所致。

(7)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133.09万元,主要是建设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

(8)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2,789.43万元,增长32.72%,主要是增加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土地租赁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末减少883.97万元,下降99.88%,主要是以前年度确认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594.93万元,下降99.83%,主要是商品房转固所致。

2、负债结构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73,087.93万元,比上年增加15,470.24万元,增长26.85%,资产负债率由2023年末的45.98%增长为55.49%。

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变动额变动幅度(%)
短期借款2,000.00-2,000.00不适用
应付账款7,317.397,897.09-579.71-7.34
预收款项648.47594.6653.809.05
合同负债200.86209.87-9.01-4.29
应付职工薪酬695.991,252.83-556.84-44.45
应交税费288.78441.74-152.96-34.63
其他应付款2,046.471,970.7175.763.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69.371,529.67139.709.13
其他流动负债3.241.361.88138.16
流动负债合计14,870.5613,897.94972.627.00
租赁负债58,124.4643,696.5814,427.8833.02
预计负债92.9123.1769.74301.04
非流动负债合计58,217.3643,719.7414,497.6233.16
负债合计73,087.9357,617.6815,470.2426.85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2,000.00万元,主要是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2)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579.71万元,下降7.34%,主要是业务减少相关的应付账款减少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556.84万元,下降44.45%,主要是人员减少所致。

(4)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152.96万元,下降34.63%,主要是本期支付代收股权激励个税及业务量减少增值税减少。

(5)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4,427.88万元,增长33.02%,主要是增加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土地租赁所致。

(6)预计负债较上年末增加69.74万元,增长301.04%,主要是诉讼案件费用增加所致。

3、股东权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变动额变动幅度(%)
股本10,501.5010,622.50-121.00-1.14
资本公积39,813.8440,635.84-822.00-2.02
专项储备35.6719.9015.7779.27
盈余公积3,722.303,722.300.000.00
未分配利润5,596.5113,538.19-7,941.68-58.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8,668.8967,595.73-8,926.84-13.21
少数股东权益-52.1697.68-149.83-153.40
股东权益合计58,616.7467,693.41-9,076.67-13.41

2024年末股东权益总额为58,616.74万元,比上年减少9,076.67万元,下降

13.41%。股东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末减少7,941.68万元,下降58.66%,主要是实施2023年年度分红及本年亏损所致。

四、经营成果分析

1、营业收入及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额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29,804.1045,609.76-15,805.65-34.65
营业成本24,863.3036,257.41-11,394.11-31.43
利润总额-4,464.32-611.98-3,852.34-629.48
净利润-5,505.72-839.94-4,665.78-555.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35.89-791.27-4,544.62-574.3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5,805.65万元,下降

34.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74.35%,主要原因为:

)2024年,物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业务订单减少,部分业务价格下降,新业务开拓不及预期,导致公司经营规模下降;经过长期发展,公司在华东、华南、华中、华北、东北、西南均拥有自有物流基地,公司固定运营成本较高,成本无法随之同步下降,加上承租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空港经济区龙港路以西、保税大道以北路段用以建设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导致费用增加,对公司利润造成影响;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28.87万元,同时对以前年度确认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884.12万元予以冲回。

、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额变动幅度(%)
期间费用8,425.809,595.99-1,170.19-12.19
其中:销售费用909.361,002.81-93.45-9.32
管理费用4,420.744,626.28-205.55-4.44
研发费用767.481,834.79-1,067.31-58.17
财务费用2,328.222,132.11196.119.20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67.31万元,下降

58.17%,主要是研发人员减少及上年同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96.11万元,增长

9.20%,主要是增加广州

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土地租赁产生的利息费用所致。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额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5.395,832.86-3,947.47-67.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4.841,830.42-795.58-43.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83.00-8,423.022,840.01不适用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55.524,718.29-2,662.77-56.4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947.47万元,主要是公司业务订单减少,收入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95.58万元,主要是减少购买理财产品及购买氢能重卡支付现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840.01万元,主要是新增银行贷款。

特此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5年经营规划,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本着全面客观的原则组织编制2025年度财务预算。具体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础及依据

(一)预算编制采用的会计制度及政策

公司预算编制执行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和重要性原则。在预算编制时,依据公司会计政策,并假设预算年度不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二)编制范围

公司预算编制按合并口径计算,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共13家,包括原尚股份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三)编制原则

各预算编制单位本着客观务实的原则,充分研究国内外经济环境、政策方向和市场条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合理预计2025年经营规模和资源需求,将公司各个业务单元的全部经营活动纳入预算范围,全面、完整预测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营利润。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三)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改变;

(四)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五)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行为的重大影响,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六)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劳务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七)公司所投资的主体未发生重大经营变化;

(八)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在2024年同口径情况下保持一定程度的改善及增长。

四、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目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财务预算能否实现受到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需求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2,346,171.20元,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58,869.62元。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当前项目建设进展和未来资金使用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项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七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公司已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如下:

在公司工作,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董事,根据其在本公司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不单独领取基于董事职责的津贴。

余军任公司董事长,预计2025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92.73万元;苏芷晴任公司董事,预计2025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10.34万元;莫慧任公司董事,预计2025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人民币54.15万元;牟小容任公司独立董事,预计2025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人民币8.00万元;陈功玉任公司独立董事,预计2025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人民币8.00万元。

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尚未确定的季度及年度绩效奖金由公司依据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制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如下:

在公司工作,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不单独领取基于监事职责的津贴。

詹苏香女士系公司监事会主席,预计2025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41.31万元;赵韫兮女士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预计2025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2.83万元;柴正柱先生系公司监事,预计2025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7.03万元。

上述已确定的具体年度薪酬计划均为税前薪酬,实行按月发放;其尚未确定的季度和年终绩效奖金由公司依据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制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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