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设立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赵书阳先生、余丽霞女士和董事向星星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议召集人由会计、审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赵书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2024年4月1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
2024年4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审议《2023年度审计报告(定稿)》《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2024年5月20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2024年8月15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2024年10月23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
2024年11月19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对年报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内容;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地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担任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严谨、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要会计政策调整和会计估计变更,未发现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阶段计划。在年审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及时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审计进度。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继续加强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审核和关注,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全力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助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