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修订《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原经营范围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助动车制造;共享自行车服务;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拟调整为: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助动车制造;共享自行车服务;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日用
杂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洗染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根据前述经营范围调整情况,董事会拟对《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助动车制造;共享自行车服务;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助动车制造;共享自行车服务;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日用杂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洗染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本事项尚需经过股东会审议。本次经营范围调整内容最终以管理部门行政许可为准。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