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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科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603778证券简称:国晟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13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

日起施行。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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