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鑫通用”)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5CQAA1B0169)。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根据《内控审计报告》,“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隆鑫通用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所述,隆鑫通用由于对外投资相关制度未及时根据公司现有的投资合作项目情况进行更新,导致在公司2024年度的部分对外投资或合作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存在不够充分,及前期谈判过程记录不完整的情况;隆鑫通用2024年1月对全资子公司海南游隼的担保额度授权存在审批不当的情况。上述事项反映了隆鑫通用在对外投资或合作及担保授权审批的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隆鑫通用在发现上述缺陷后,立即梳理了相关对外投资或合作情况,选择了终止项目或调整投资、合作的模式;同时针对股权投资及委外研发制定完善了更符合公司现状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传达要求公司严格按该内控制度执行;取消了对全资子公司海南游隼的担保额度授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专项说明
董事会审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信永中和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三、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对由于对外投资相关制度未及时根据公司现有的投资合作项目类型进行更新,导致上述对外投资或合作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够充分、谈判过程记录不完整缺陷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1.终止或调整相关项目
在发现上述缺陷后,于2024年9月及时梳理了相关对外投资或合作情况,终止了项目或调整投资合作的模式:(1)电动自行车项目:终止与电动自行车客户除OEM代工外的其他合作项目;并对OEM生产交付推进等风险进行了识别应对和监督。(2)小排量机车合作项目:一是终止了“劲隆”商标授权相关协议。二是调整了合作模式明确责权,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成立合资子公司并由公司控股,由公司控制合资公司的经营决策以达到对合作风险的控制。(3)委托研发项目:终止了委外研发的所有项目及费用支付。(4)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10.07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2,224.88万元。
2.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过程监督
一是公司根据证监局责令整改要求于2024年8月完成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换届;12月完成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并根据风险管理要求,新增了风控部等部门贯穿公司内部控制及项目过程监督,确保项目过程执行风险受控、新业务及时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已针对股权投资及委外研发制定了更符合业务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宣贯执行,同时梳理了内部审批权限,根据金额重大影响程度匹配了对应的权限。
(二)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权审批不当缺陷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1.撤销了对全资子公司海南游隼的担保额度授权,停止了海南游隼拟投资的所有项目,并更换了海南游隼三会成员。
2.规范担保授权内部控制,对外担保业务严格按公司章程及制度规定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强化对外投资合作管理,有效的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特此说明。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