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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1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已在《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同时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的情形,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四)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光伏产业的资源优势,推动产业链的协同效应,为公司在光伏领域的长远业务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和资源基础,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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