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有关规定,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泵业”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吕久琴女士、马贵翔先生、王国良先生组成,其中,吕久琴女士、马贵翔先生为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吕久琴女士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吕久琴女士、马贵翔先生、韩静女士组成,其中,吕久琴女士、马贵翔先生为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吕久琴女士担任。
(兼职情况和履历,请参见大元泵业202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大元泵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共计审议了13项议案,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相应的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月4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6、《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12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3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提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
在公司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严谨履职、积极作为,与立信展开全方位、深层次的沟通交流,提前针对事务所团队的人员独立性及本次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在确保审计工作公正性的同时,保证审计工作能够全面、精准地覆盖公司各项业务与财务环节。在工作进程中,审计委员会借助通讯、线下会议等各类方式,持续与事务所就重点事项深入探讨,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推动年审工作及时有效的完成。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审部门制定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秉持客观、严谨态度,检查、督促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其间,针对相关事项提
出针对性问题与建议。经对内部审计报告的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内部审计工作执行有序,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能。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财务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报告中涉及的财务调整等重点事项进行关注,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相关报告的审议和编制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生产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凭借专业能力,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展开评估。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内控状况。公司已构建起有效的内控体系,相关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要求。在报告期内,公司内控体系高效运行,各项内控制度严格落实,公司治理规范有序,管理层运作高效,有效保障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以保障公司年审等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为目标,全面收集各方诉求和意见。积极促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严格践行内控制度,主动配合外审工作;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审计程序,公正、客观地开展审计业务,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所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效能。一方面,对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行为进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勤勉监督;另一方面,在审议各类事项时,坚守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原则,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为公司规范发展建言,助力完善治理架构。致力于捍卫公司及股东利益,持续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名:
吕久琴:
马贵翔:
韩静: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