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7证券简称:大元泵业公告编号:2025-009债券代码:113664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海军主持;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客观、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的建设成效及实际运行状况;公司已构建起科学完备、权责清晰的内控框架,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层级管理部门及业务单元能够严格遵循内控规范。同意该议案。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符合监管规
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能够同时兼顾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运营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需求,在确保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合理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分配预案基于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预案提出的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及决策程序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兼顾了公司持续发展与股东短期及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已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控监督机制,相关管理措施符合《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条件等进行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过往服
务中能够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活动必要范畴,严格遵循公司既定的关联交易定价机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2025年同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整合内外资源,满足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同意该议案。
9-1,审议同意向含山县大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采购,预计2025年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5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2,审议同意向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采购,预计2025年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3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3,审议同意向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销售,预计2025年全年对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4,审议同意向SHINHOOEUROPES.R.L.进行关联销售,预计2025年全年对SHINHOOEUROPES.R.L.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制定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未担任监事
职务期间薪酬)如下: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李海军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23.34 |
张辉 | 监事 | 19.16 |
王蒙 | 监事 | 14.11 |
寇剑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5.68 |
梁卫东 | 监事(离任) | 26.52 |
合计 | / | 88.81 |
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均为兼职,不设监事津贴,以其所在的具体岗位确定其薪酬。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因本议案涉及到所有监事的个人薪酬,出于谨慎性考虑,全体监事进行回避,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态势稳健,货币资金储备充足,整体偿债能力指标保持稳健,且本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与现阶段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相匹配,能够有效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授信额度的申请及使用将严格遵循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旨在合理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不会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针对性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交易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作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