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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

603727证券简称:博迈科公告编号:临2025-02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天津博迈科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滨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发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总计

11.5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天津博迈科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合计为

2.68亿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新增担保,下同),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天津博迈科提供的项目履约担保(项目履约担保中涉及美元的金额是按照2025年

日汇率

美元兑换

7.1894元人民币计算,下同)总额合计为

27.3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4.91%。?本次新增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特别风险提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所需,公司与渤海银行滨海分行、建设银行开发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的相关合同,为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授信机构保证方式是否有反担保期限
公司天津博迈科1.00渤海银行滨海分行连带责任保证2025/5/28-2026/5/27
公司天津博迈科2.50建设银行开发分行连带责任保证2025/5/28-2026/3/19
公司天津博迈科1.50民生银行天津分行连带责任保证2025/5/28-2026/5/27
公司天津博迈科6.50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连带责任保证2025/5/26-2026/5/26
合计11.50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先后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2025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90677245U成立日期:

2009年

日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

号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09年7月16日至2029年7月15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天津博迈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4,564,254,224.561,401,590,604.183,162,663,620.381,909,580,964.90105,826,451.87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4,340,329,323.531,134,880,035.033,205,449,288.50447,457,954.4042,773,157.14

三、新增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渤海银行滨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协议》

债务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
保证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担保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3、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5月27日止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建设银行开发分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
保证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担保范围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3月19日止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公司与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保证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担保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5月27日止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保证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6日止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新增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总计11.5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用途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综合授信2.688.31
项目履约27.3784.91
合计30.0593.23

注: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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