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中广天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红)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红)作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条款,勤勉尽责地行使股东大会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本人持续关注并严格审查公司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关键领域,确保符合监管合规要求。同时,本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业绩预告的准确性进行了细致的核查。在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过程中,本人深入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提出专业而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通过这些工作,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详细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唐红,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职称。1990年6月至1998年12月历任长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门经理,副所长、所长;1999年1月至2000年10月任长沙孜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2000年10月至2006年3月任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董事长;2006年4月至今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教师;2016年1月至2022年5月任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2024年11月任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长沙博大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除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议案获取相应酬金以外,本人未在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获取任何其他利益,也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已向公司提交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确认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也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项议案;召开6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9项议案,出席率100%。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亲自出席各项会议,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4年度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应出席(次)亲自出席(次)通讯方式(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缺席(次)出席(次)
唐红6600003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要事宜均依规定完成了相应的审批流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细致审阅了提交至相关会议的所有资料,认真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在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关键事项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在6次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对所有议案都进行了细致的审议,并投下了赞成票,期间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体现了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高度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与,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续聘会计师机构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认真审议,提出本人的专业意见与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的精神,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会前,本人细致审阅每一项议案,会上则深入参与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进行审慎表决。在日常工作之中,本人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专门人员保持频繁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本人密切关注相关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并通过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核查。凭借本人的财务专业知识,本人积极向公司建议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关注的风险隐患,并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此外,本人与审计机构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与探讨,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提出了独立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沟通,就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探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定期报告等关键文件。为了确保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多次与容诚所进行专题沟通,针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希望促进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更加规范、透明,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从而保障了公司治理的严谨性和股东利益的完整性。

/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本人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管理层一起与中小投资者就他们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另外,本人恪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谨履行职责,对于每一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细致审阅相关资料,全面了解相关信息,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独立而公正的判断。不受到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确保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本人深知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独立董事的重要职责,因此始终秉持公正立场,致力于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股东权益的均衡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现场办公时间、内容等情况

在2024年度,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除了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业绩说明会等会议之外,本人还主动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以更直观、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实地考察了天择微链项目和天择城旅项目,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深入交流,全面掌握了新业务的生产经营现状、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以及内控规范体系的构建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新业务的经营管理及发展态势,从会计专业的视角出发,对公司新业务经营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作用。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履行本人职责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响应与大力支持。他们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合作精神,及时向本人提供了全面而详尽的相关资料,确保了本人能够全方位地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这种高效的配合和支持,为本人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基础,使本人能够更加深入地分析公司状况,从而做出更为精准和有效的判断与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一)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监管制度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等做出专业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事宜,本人审慎评估后认为: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满足公司正常销售业务需求而发生的必要交易行为,这些交易严格遵循了市场价格公允性原则,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确保了交易的透明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更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预估的关联交易事项,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考量,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严格履行了回避义务,表决程序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确保了审议的公正性,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此外,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及时的信息披露,履行了应尽的信息公开义务,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本人对公司在2024年度发布的四份定期报告进行了细致的审议,尤其是对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相关的财务会计报告给予了高度关注。针对财务指标的变化,我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分析,以确保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全面而准确的把握。同时,我强调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并督促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尤其是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机制,务必要确保

/

所有公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我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的要求进行。结果表明,公司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反映出公司对内部控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改进。这些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保障了内控体系的稳健和高效运行。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这一决定是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细致审议基础上形成的,并已经得到了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确保了决策的合规性和透明度。本人认为,容诚所在审计过程中,他们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顺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揭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充分满足了公司对于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查看了公司高管的年度责任状及完成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2024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高管薪酬考核情况及制定2024年高管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管薪酬方案科学、合规,其审核程序合理、合法。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的持续关注,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规范信息传

/

递流程,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未发现任何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在这一重要领域保持了良好的合规记录。同样,公司也未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处罚或整改要求。这一成绩的取得,不仅体现了公司对法规的高度尊重,也展现了公司在治理和透明度方面的成熟与稳健,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在2024年度,本人恪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监管要求的各项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严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中,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每一项议题都进行了细致而审慎的评估,公正地行使了表决权。同时,依托本人在会计领域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积极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拓展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以谨慎、忠诚、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多重作用,包括参与决策、实施监督制衡以及提供专业咨询,有效提升了公司董事会在战略规划、决策制定和风险防控方面的能力。

此外,本人还积极投身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相关法规的理解,从而提高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专业能力。通过不懈努力,本人致力于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确保公司沿着健康发展的轨道前进,同时保障股东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增值,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以上报告,请各位审议。

独立董事:唐红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