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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昇民)
作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条款,以忠诚、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的利益,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在2024年度,确保了充足的时间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能力,以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努力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昇民,195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日本一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被教育部评为“优秀出国留学人员”。1972年至1978年任广州日报青少部记者。1982年至1986年任中央电视台专题部编辑;1990年12月至今任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教授;2012年4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凤凰都市传媒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2022年4月任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山东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北京葵友广告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除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议案获取相应酬金以外,本人未在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获取任何其他利益,也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已向公司提交关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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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确认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也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项议案;召开6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9项议案,出席率100%。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亲自出席各项会议,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4年度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股东大会 |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 ||||
应出席(次) | 亲自出席(次) | 通讯方式(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缺席(次) | 出席(次) | ||
黄昇民 | 6 | 6 | 4 | 0 | 0 | 0 | 3 | 否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要事宜均依规定完成了相应的审批流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细致审阅了提交至相关会议的所有资料,认真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在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关键事项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在6次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对所有议案都进行了细致的审议,并投下了赞成票,期间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体现了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高度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节目编委会委员,2024年,公司不涉及提名委员会审议事项,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节目编委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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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续聘会计师机构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认真审议,提出本人的专业意见与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就2024年度定期报告和财务管理等关键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与合作。通过这些互动,确保了审计过程的透明度和专业性,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为公司治理的健全与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贡献了力量。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度和2024年各季度的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管理层携手,与中小投资者就其关切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的股东提问,认真聆听他们的建议与诉求。
在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基础上,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监督与咨询作用。通过这些努力,有效地保障了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现场办公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积极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及时且全面地掌握了公司的审计和财务管理状况,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健康状况。同时,本人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定期报告的编制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深入了解。
凭借对传媒行业长期的关注和研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多种形式的顺畅沟通,包括现场会议、电话交流、以及微信沟通等。特别注重对公司新业务的跟踪了解,本人在2024年对公司子公司天择微链、天择城旅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深入交流,全面了解了公司在视频语料和沉浸式演出业务领域的运营情况。基于对行业现状的深刻认识和对未来趋势的敏锐洞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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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旨在推动公司业务的创新与升级,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和高管,对我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确保我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最新动态,我的知情权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公司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多种通信方式的优势,为我提供了畅通无阻的履职路径。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之前,公司会精心组织会议议程,细致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传递给我,为我开展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这种积极主动的配合,不仅优化了我的工作流程,也提升了决策效率,充分体现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高效,为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提供了坚实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通过对相关资料的了解,和与公司管理层的进一步沟通,本人认为: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完全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的需求,交易的定价机制公正合理,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既满足了交易双方的商业发展需求,又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不仅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完全契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综上所述,本人认为该议案的通过,是对公司健康发展和良好治理结构的肯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秉持严谨的态度,细致审阅了公司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慎评估,本人认为这些报告的编制过程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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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展现了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外,本人亦对公司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目前,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该内控体系及其相关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均未发现重大缺陷,且在实际执行中未出现重大偏差。该体系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体现了公司治理的稳健与高效。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经审慎考量后认为,容诚所不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而且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完全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需求。聘用过程中,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了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确保了整个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了公司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高管薪酬考核情况及制定2024年高管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作为薪酬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经过细致审查与深入分析,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与公司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契合,其发放严格依据考核结果执行。
该薪酬方案在科学性和合理性方面均达到了行业标准,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匹配,体现了公平竞争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更重要的是,这一薪酬方案并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充分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安排是恰当的,既符合行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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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又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公司的稳健前行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五)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在持续关注报告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后,本人得出以下结论:公司严格遵循《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信息传递流程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公司所进行的信息披露工作,无论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还是及时性与公平性,均达到了法规标准,体现了高度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
在整个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查处或整改要求。这一成果表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是规范且有效的,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和投资者信任。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恪守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运作机制。凭借自己对文化传媒行业的深耕,我致力于为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和策略。在审议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时,我始终保持着严谨的审查态度和深入的讨论精神,以客观专业的视角做出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建议作用,始终坚守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5年,我将继续秉持审慎、勤勉、独立的工作准则,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将加强对公司的现场调研和履职力度,密切关注公司的业务发展,努力为董事会提供更加前瞻性和专业性的决策参考,我将坚定不移地致力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审议。
独立董事:黄昇民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