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陈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3
年4月4日为预留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00.00万份,行权价格为9.57元/份。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