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域生态”)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曾学周先生、史东伟先生、梅晓阳女士、孙卫东先生、孟卓伟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曾学周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史东伟先生和梅晓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孙卫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孟卓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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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满珠 梅 婷 吴 冬
2022年 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