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 |
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众会字(2022)第0522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生态”或“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03222号”《审计报告》。
我们于2022年5月10日收到天域生态转发的《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34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我们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就监管工作函中要求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回复如下:
一、关于货币资金与流动性
问题1.年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3.06亿元,其中受限资金1.29亿元。报告期内,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发生额2004.67万元,而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利息收入”发生额178.76万元。此外,公司尚有2.2亿元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请公司补充披露:(1)利润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构成和实际收付情况,以及与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和区别;(2)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及存放管理、受限情况,是否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或合并归集等情况,并结合日均货币资金规模、存款利率水平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利润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构成和实际收付情况,以及与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和区别。
公司利润表中利息收入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和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构成 | 金额 | 收付情况 |
活期存款利息 | 178.76 | 已收到 |
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 | 1,825.91 | 已收到 |
合计 | 2,004.67 |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178.76万元,该金额与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利息收入”发生额178.76万元相勾稽。收到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1,825.91万元,该金额系公司BT项目、PPP项目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将其计入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二)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及存放管理、受限情况,是否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或合并归集等情况,并结合日均货币资金规模、存款利率水平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对货币资金实行集中式预算管理模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
管或合并归集等情况。截至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30,565.85万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金额为
12,931.2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受限原因 | 受限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509.78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95.94 |
司法冻结 | 9,313.41 |
其他冻结 | 12.07 |
合计 | 12,931.20 |
公司报告期内日平均货币资金规模为22,603.06万元,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0.35%计算得出全年利息收入为79.11万元,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178.76万元少99.65万元,该差异系公司与部分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如: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唐镇支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汇丰银行重庆分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协定存款年利率在1.265%-1.900%之间,远高于活期存款年利率0.35%。考虑到协定存款利率较高的因素,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
年审会计师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如下程序:
(1)复核利润表中利息收入与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
(2)获取货币资金明细账,测算货币资金累计余额应收利息收入,分析比较公司银行存款应收利息收入与实际利息收入的差异是否恰当,评估利息收入的合理性;
(3)检查主要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核对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4)获取公司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核查公司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5)实施银行函证程序,确认公司银行账户是否属于资金归集账户,以及是否存在冻结、担保或其他使用限制的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上述关于利润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构成和实际收付情况,以及与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一致;
(2)公司上述关于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及存放管理、受限情况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或合并归集等情况,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具有匹配性。
二、关于应收款项
问题4.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69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82亿元,其中2021年计提1.71亿元,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将对遵义市新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蒲发展)和对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城建)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由组合计提调整为按50%的比例单项计提,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49亿元和622.60万元。此外,2022年4月公司披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净利润而非扣非后净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主要系为激励员工尽早收回已在2021年单项计提坏账的工程款欠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将对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应收款坏账准备调整为单项计提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相关款项的形成原因、账龄和实际回收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坏账计提不充分的问题;(2)结合前述问题,以及本期坏账计提政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和期后回款情况、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选取及设置目的等,说明本期应收款项坏账提高计提比例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配合股权激励的相关考虑。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将对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应收款坏账准备调整为单项计提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相关款项的形成原因、账龄和实际回收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坏账计提不充分的问题。
报告期末,公司对遵义市新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蒲发展”)应收账款余额为37,235.13万元,2021年度回款不及预期,仅年初回款
1,500万元,自2021年3月开始一直没有回款。因地方政府财政情况不理想,经公司多次与新蒲发展沟通化债事宜,尚未有实质进展。公司考虑到新蒲发展信用风险显著恶化,特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对新蒲发展应收账款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价值咨询报告,报告测算新蒲发展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为18,100.00万元,公司参考咨询报告结果,对新蒲发展的全部应收账款按5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城建”)应收账款余额为1,245.21万元,2021年度无设计回款,经查汇川城建自2021年11月以来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的终本案件涉及金额逾1.1亿元。公司于2021年4月收到仲裁裁决书,2021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汇川城建已无可实现权利转移的资产以供执行。公司判断该客户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按100%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综上,公司认为对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应收款坏账准备调整为单项计提具有合理性。
公司与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6年4月与新蒲发展签订“新蒲新区洛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乡村旅游工程(二期)项目”施工合同,该项目于2017年12月完工,2020年9月完成结算,结算金额为50,515.7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款17,220.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33,295.70万元。
公司于2017年1月与新蒲发展签订“遵义市新蒲新区青莲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该项目于2017年11月竣工验收,2019年6月完成结算,工程款结算金额为9217.30万元,设计费结算金额为218.0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工程款累计收款7,541.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676.30万元,设计费累计收款50.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68.03万元。
公司于2017年1月与新蒲发展签订“遵义市新蒲新区翰林山居酒店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该项目于2017年11月竣工验收,2019年11月完成结算,工程款结算金额为5,578.25万元,设计费结算金额为138.9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工程款累计收款3,600.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978.25
万元,设计费累计收款50.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88.90万元。公司于2017年1月与新蒲发展签订“新蒲新区落石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设计合同,合同金额为159.94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3月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因为工程施工部分尚未结算(施工非公司或公司关联方实施),导致该项目设计费尚未结算。截至报告期末,设计费累计确认应收127.95万元,累计收款100.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27.95万元。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与汇川城建签订“遵义市汇川区高坪河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景观(生态)治理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合同,合同金额2,595.35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8月2日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合同履行过程中,该项目依据2018年9月25日遵府办函(2018)238号文件、2018年10月22日汇府办发(2018)121号文件而“立即停止建设或整改,取消项目规划”。 公司因仅支付了部分设计费而主张拖欠的款项申请仲裁,并于2021年4月20日获取裁决书,裁决设计费结算额为1,875.2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设计费累计收款630.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 1,245.21万元。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应收账款具体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额(结算额) | 2020年及以前回款额 | 2020年底坏账准备余额 | 2021年回款额 | 2021年底坏账准备余额 | 应收帐款余额 | 2021年账龄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年以上 | |||||||||
1 | 遵义市新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新蒲新区洛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乡村旅游工程(二期) | 50,515.70 | 17,220.00 | 3,048.93 | - | 16,647.85 | 33,295.70 | 5,051.57 | 7,577.35 | 15,895.80 | 4,770.97 | - |
2 | 遵义市新蒲新区青莲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 9,217.30 | 7,541.00 | 157.63 | - | 838.15 | 1,676.30 | - | - | 1,676.30 | - | - | |
3 | 遵义市新蒲新区青莲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 218.03 | 50.00 | 69.17 | - | 84.015 | 168.03 | - | - | 37.12 | - | 130.91 | |
4 | 遵义市新蒲新区翰林山居酒店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 | 5,578.25 | 2,100.00 | 513.94 | 1,500.00 | 989.125 | 1,978.25 | - | - | 1,978.25 | - | - | |
5 | 遵义市新蒲新区翰林山居酒店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 | 138.90 | 50.00 | 35.25 | - | 44.45 | 88.90 | - | - | 22.99 | - | 65.91 | |
6 | 遵义市新蒲新区落石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 159.94 | 100.00 | 13.98 | 13.975 | 27.95 | - | - | - | - | 27.95 | ||
小计 | 65,828.12 | 27,061.00 | 3,838.91 | 1,500.00 | 18,617.57 | 37,235.13 | 18,617.57 | 7,577.35 | 19,610.46 | 4,770.97 | 224.78 | ||
1 | 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遵义市汇川区高坪河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景观(生态)治理 | 1,875.21 | 630.00 | 982.68 | 1,245.21 | 1,245.21 | 1,245.21 | |||||
小计 | 1,875.21 | 630.00 | 982.68 | 1,245.21 | 1,245.21 | 1,245.21 |
由上表可见,截至2020年底,新蒲发展陆续支付公司工程及设计款,回款金额累计为27,061.00万元,回款比例41.11%,公司考虑到新蒲发展为遵义市国资委100%全资控股的城投企业,且公司与其未有诉讼争议,回款相对有保障。另外,公司未发现新蒲发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重大诉讼仲裁等情况,因此对新蒲发展应收账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0年底,公司对汇川城建应收账款回款金额累计为630.00万元,回款比例为33.60%,公司认为汇川区城建的母公司为遵义市汇川区财政局,具备一定的信誉和资金实力,且经公司申请仲裁后,公司认为获得赔偿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公司对汇川城建应收账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认为对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应收款前期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坏账计提是充分的。
(二)结合前述问题,以及本期坏账计提政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和期后回款情况、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选取及设置目的等,说明本期应收款项坏账提高计提比例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配合股权激励的相关考虑。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 2021年度坏账计提政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和期后回款情况
1.1坏账计提政策
2020年,公司未发现某项应收账款存在明显的单项减值风险,对所有应收账款按照组合计提信用损失。
2021年,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两家客户应收账款回款不及预期,信用风险显著恶化,公司对其分别按50%和1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见下表:
账龄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年以上 |
计提比例 | 5% | 10% | 20% | 50% | 100% |
1.2
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和期后回款情况
近期最近二年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备注 |
新蒲发展、汇川城建 | 应收账款余额 | 38,480.34 | 39,980.34 | 2020年组合计提坏账,2021年单项计提坏账 |
期后回款金额 | - | 1,500.00 | ||
期后回款比例 | - | 3.75% | ||
其他客户 | 应收账款余额 | 46,642.60 | 48,232.61 | 2020年、2021年组合计提坏账 |
期后回款金额 | 18,731.58 | 30,292.85 | ||
期后回款比例 | 40.16% | 62.81% |
新蒲发展、汇川城建两个客户自2021年3月开始一直没有回款,公司综合分析其可回收性后,2021年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一是新蒲发展的应收账款在2021年度回款不及预期,仅年初回款1,500万元,较2020年回款3,950万元减少了2,450万元,公司认为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显著下降;二是汇川城建已为失信被执行人,无可被执行财产,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
1.3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选取及设置目的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0.5亿元; 或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2年、2023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 或2022年、2023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 |
第三个行权期 | 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4.5亿元; 或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8亿元; |
公司以净利润而非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是考虑到公司在2022年将工程款清欠作为重要任务执行。2021年工程款欠款中存在单项计提坏账的情况,即便收回已单项计提坏账的部分,根据会计政策为“非经常性损益”需要扣除。为激励员工尽早收回工程款欠款,特此以“净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
本次激励对象大部分为公司中层骨干员工,公司采用“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择一指标达标即可行权的方式,亦是为了使得业绩考核指标具备更强的可行
性,让激励对象更有信心去完成,同时,通过长期激励手段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深度捆绑,让员工与企业共同奋斗、共同成长,从而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
2. 本期应收款项坏账提高计提比例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配合股权激励的相关考虑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的比例和政策与上年一致,计提比例的整体提高是因为新蒲发展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所致。新蒲发展自2021年3月开始一直没有期后回款,公司综合分析其可回收性,认为信用风险显著恶化,并聘请了卓信大华对新蒲发展的应收账款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报告,公司参考评估结果单项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比例50%;汇川城建的应收账款账龄4年以上,计提比例100%,按组合计提与单项计提结果一致,未提高计提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整体提高是客观原因,是基于客户期后回款、履约能力等综合分析后,参考评估结果单项计提减值准备,而非主观调整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来配合股权激励相关考核指标的设置,反而在设置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时,公司充分考虑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导致计提比例的整体提高具有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如下程序:
(1)向管理层询问了解本期对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原因,获取管理层有关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和客观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材料、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出具的应收账款价值咨询报告等,评价管理层对于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2)测试公司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3)了解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4)对报告期末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并查阅工商信息;
(5)查阅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向管理层询问了解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选取及设置目的等,评价本期应收款项坏账提高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上述关于对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应收款坏账准备调整为单项计提的主要原因说明、相关款项的形成原因、账龄和实际回收情况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一致,对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应收款坏账准备调整为单项计提具有合理性,未发现存在前期坏账计提不充分的问题;
(2)公司上述关于本期坏账计提政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和期后回款情况、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选取及设置目的等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一致,本期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提高具有合理性,未发现存在配合股权激励的相关考虑。
问题5.年报显示,除应收账款外,公司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类款项合计14.27亿元,占资产比重42.87%,本期对其合计计提坏账准备250.60万元。其中,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分别对应非PPP和 PPP工程项目。请公司补充披露:(1)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金额、客户情况及实施进展,客户的履约情况和实际结算进度;(2)长期应收款对应的主要欠款方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具体项目、金额及账龄,已进入回款期的PPP项目款项是否均按期回收,项目进展是否出现重大变化或重大差异等;(3)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桐梓县国裕兴水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保证金9090万元,请公司说明保证金的形成原因、所涉项目、账龄长达3-4年未予回收的原因;(4)结合前述问题,并对比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比例,说明对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金额、客户情况及实施进展,客户的履约
情况和实际结算进度。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客户合同资产余额为65,600.43万元,占比81.09%,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客户履约情况(收入结转)① | 实际结算进度(价款结算)②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③=①-② | 实施进展 | 是否按约定结算 | 是否按约定付款 |
1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公安县水韵孱陵(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26,811.16 | 10,724.46 | 16,086.69 | 57.13% | 是 | 是 |
2 | 衡阳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 衡阳市滨江新区耒水以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 19,248.45 | 5,012.40 | 14,236.06 | 56.40% | 是 | 是 |
3 | 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襄州区“绿满襄州”提升行动项目 | 7,293.05 | 1,394.97 | 5,898.08 | 100.00% | 是 | 是 |
4 | 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杨柳公园 | 5,934.62 | 492.39 | 5,442.24 | 35.12% | 是 | 是 |
5 | 张家口崇礼区扶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崇礼冬奥赛事生态廊道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第11段 | 9,309.57 | 4,176.53 | 5,133.04 | 87.79% | 是 | 是 |
6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江夏中央大公园绿化、蝶湖清淤、水生态工程 | 10,125.86 | 5,272.47 | 4,853.40 | 69.77% | 是 | 是 |
7 | 景德镇市国信人文纪念有限公司 | 景德镇市殡仪馆及公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21,135.39 | 16,315.70 | 4,819.69 | 99.57% | 是 | 是 |
8 | 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衡阳市湘江西岸北段(青草桥至外环北路)风光带及道路工程 | 6,557.23 | 3,368.65 | 3,188.58 | 48.61% | 是 | 是 |
9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老口枢纽-托洲大桥、南 | 11,283.98 | 8,179.06 | 3,104.93 | 95.21% | 是 | 是 |
岸:蒲庙大桥-邕宁枢纽)Ⅰ园林利率化专业Ⅰ标段 | ||||||||
10 | 天长市千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 | 14,900.59 | 12,062.87 | 2,837.72 | 24.75% | 是 | 是 |
合计 | 132,599.90 | 66,999.50 | 65,600.43 |
(二)长期应收款对应的主要欠款方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具体项目、金额及账龄,已进入回款期的PPP项目款项是否均按期回收,项目进展是否出现重大变化或重大差异等。
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对应的主要欠款方为: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市管理中心、湖州南浔振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甸县县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上四家单位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长期应收账款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期末余额 | 形成时间 | 总投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进入回款期金额① | 截至报告期末回款金额② | 期后回款③ | 累计回款④=②+③ | 累计回款比例⑤=④?① | 是否按期回款 | 是否出现重大变化或差异 |
1 |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衢江区沿江景观带PPP项目 | PPP项目 | 22,935.81 | 2021年 | 50,536.00 | 2,900.59 | 2,900.59 | - | 2,900.59 | 100.00% | 是 | 否 |
2 |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市管理中心 | 济宁经济开发区新河公园、润河公园、三韩河景观工程PPP项目 | PPP项目 | 17,267.69 | 2020年、2021年 | 30,331.72 | 6,991.81 | 3,021.33 | 2,000.00 | 5,021.33 | 71.82% | 否 | 否 |
3 | 湖州南浔振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南浔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非PPP项目 | 6,279.64 | 2021年 | 30,273.20 | 2,914.82 | 2,486.08 | 428.74 | 2,914.82 | 100.00% | 是 | 否 |
4 | 施甸县县城建设项目指挥部 | 施甸县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 非PPP项目 | 3,229.25 | 2021年 | 5,040.91 | 500.00 | 500.00 | - | 500.00 | 100.00% | 是 | 否 |
施甸县永关荷塘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 非PPP项目 | 1,086.41 | 2021年 | 1,286.41 | - | - | - | - | / | 是 | 否 | ||
合计 | 50,798.80 | 117,468.24 | 13,307.22 | 8,908.00 | 2,428.74 | 11,336.74 |
公司长期应收款中的非PPP项目为项目竣工后确认的按照合同约定收款期限超过一年、未来将分期收款的项目。对于进入回款期的长期应收款,公司将该部分款项转入应收账款。截至报告期末,湖州南浔振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期应收款进入回款期金额为2,914.82万元,累计回款2,914.82万元,回款比例为100%。施甸县县城建设项目指挥部长期应收款尚未进入回款期。
公司长期应收款中的PPP项目为项目结算后确认的应收款项。截至报告期末,济宁经济开发区新河公园、润河公园、三韩河景观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济宁项目”)进入回款期的应收金额为6,991.81万元,到目前累计回款5,021.33万元,回款比例为71.82%,由于公司和实施机构就项目政府付费安排签定了补充协议,纳入财政支付预算金额暂未按照补充协议支付计划同步,正在申请调整预算程序,故导致济宁项目尚未足额收到政府付费。衢江区沿江景观带PPP项目入回款期的应收金额为2,900.59万元,累计回款2,900.59万元,回款比例为100%,项目目前正常运维,未出现重大变化或重大差异。公司始终保持与实施机构的密切沟通,为项目及时足额回款寻求多重保障。PPP项目目前正常运维,未出现重大变化或重大差异。
(三)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桐梓县国裕兴水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保证金9090万元,请公司说明保证金的形成原因、所涉项目、账龄长达3-4年未予回收的原因。
公司于2016年与桐梓县国裕兴水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裕公司”)签订“桐梓县县城河道治理工程天门河河道治理工程(少帅桥至五七四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合同,初始合同额为30,000.00万元。合同约定,承包方需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履约保证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支付国裕公司履约保证金余额为1,09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与国裕公司签订“桐梓县南溪河河道治理及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初始合同额为27,300.00万元,履约保证金余额为2,900.00万元。
根据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桐住建通[2017]289号)文件,施工单位需按承包总价款的10%以上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支付国裕公司
农民工保证金余额为5,100.00万元。上述两类保证金余额合计为9,090.00万元,且已经函证。目前,两个项目处于审计结算阶段,保证金和工程款等会统一结算,因此保证金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四)结合前述问题,并对比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比例,说明对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 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与应收账款
对于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针对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账款的具体项目情况单项评估可收回金额,除新蒲发展和汇川城建应收账款存在客户信用风险发生显著恶化等特殊情形外,公司剩余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账款不存在明显的单项减值风险,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下表所示:
科目名称 | 组合名称 | 坏账计提比例 |
合同资产 | 非PPP工程项目 | 2% |
处于建设期的以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PPP项目 | 0% | |
长期应收款 | 非PPP项目应收款 | 2.5% |
PPP项目应收款 | 0% | |
应收账款 | 账龄组合 | 1年以内5%,1-2年10%,2-3年20%,3-4年50%,4年以上100% |
公司的非PPP工程项目合同资产余额主要系在正常施工过程中按进度款比例尚未结算形成的余额以及已竣工但未最终结算的余额,公司结合项目状况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对该部分合同资产余额计提2%的坏账准备。公司的处于建设期的以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PPP项目均在正常施工过程中,项目进展未发生重
大变化,预计不存在违约风险,公司对该部分合同资产余额未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的非PPP项目长期应收款余额系竣工后分期付款的工程项目应收款。该部分长期应收款尚未达到付款时点,信用风险略大于正常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但小于已达到付款时点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公司对该部分长期应收款余额计提2.5%的坏账准备。公司的PPP项目长期应收款余额系已进入运营期但尚未达到付款时点的PPP项目应收款。公司的PPP项目均已入库,具备较强的法律保障和财政资金保障,已进入运营期的PPP项目回款正常,项目进展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逾期的款项不存在违约风险,公司对该部分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系已达到付款时点的非PPP项目工程应收款和PPP项目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报告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1年以内5%,1-2年10%,2-3年20%,3-4年50%,4年以上10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同行业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方法 | 合同资产坏 账计提比例 | 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方法 | 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
603316.SH | 诚邦股份 |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4,093.76万元,占合同资产账面余额74,398.39万元的5.50%。 | 5.50% |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 0.91% | 1年以内5%,1至2年10%,2至3年20%,3至4年50%,4至5年80%,5年以100% |
300536.SZ | 农尚环境 |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410.65万元,占合同资产账面余额62,278.05万元的2.27%。 | 2.27% |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本期无长期应收款 | 0% | 1年以内5%,1至2年10%,2至3年20%,3至4年30%,4至5年50%,5年以100% |
603778.SH | 乾景园林 |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3,740.99万元,占合同资产账面余额65,993.09万元的5.67%。 | 5.67% |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第一阶段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余额66.46万元,占期末账面余额6,646.19万元的1%。 | 1% | 1年以内5%,1至2年10%,2至3年10%,3至4年30%,4至5年100%,5年以上100% |
002310.SZ | 东方园林 |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71万元,占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63.41万元的1.66%. | 1.66% | 按预期信用减值模型,未计提。 | 0% | 1年以内5%,1至2年10%,2至3年10%,3至4年30%,4至5年50%,5年以上100% |
002431.SZ | 棕榈股份 |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9,119.96万元,占合同资产账面余额566,260.47万元的3.38%。 | 3.38% | 按预期信用减值模型,第二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计提余额1,170.00万元,占期末账面余额133,050.91万元的0.88%。 | 0.88% | - |
由上表可见,选取的规模相当的五家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最高为5.67%,最低为1.66%;长期应收款有两家公司未计提坏账,剩余三家计提比例均低于1%;应收帐款除一家未披露组合计提比例,其余均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应收帐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小,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区间。另外,公司根据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大小排序,逐步提高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相互衔接,坏账计提充分。
2. 其他应收款与应收账款
与应收账款不同,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按照三阶段模型确认和计量损失准备:
如果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构成主要有保证金和押金、一般往来和备用金,其中保证金和押金、备用金等款项后期会退回。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对于未逾期的其他应收款,坏账风险较小,按照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已逾期的其他应收款占比0.16%,按照10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充分。年审会计师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如下程序:
(1)获取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的明细账和工程施工合同台账,并检查相关原始资料,复核建造合同履约进度的合理性和合同资产确认的准确性;了解公司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重新计算公司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对报告期末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
(2)获取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的明细账和账龄分析表,分析长期应收款余额构成,复核公司账龄分类的准确性;了解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重新计算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检查长期应收款相关合同协议,确认长期应收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检查已进入回款期的长期应收款是否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按期回收,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对报告期末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
(3)获取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明细账和账龄分析表,复核公司账龄分类的准确性;了解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重新计算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检查其他应收款相关合同协议,确认其他应收
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报告期末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
(4)分类对比公司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依据及计提比例,确认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上述关于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金额、客户情况及实施进展,客户的履约情况和实际结算进度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一致;
(2)公司上述关于长期应收款对应的主要欠款方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具体项目、金额及账龄,已进入回款期的 PPP 项目款项是否均按期回收,项目进展是否出现重大变化或重大差异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一致;
(3)公司上述关于其他应收款保证金9,090万元的形成原因、所涉项目、账龄长达3-4年未予回收的原因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一致;
(4)公司对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充分。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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