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因疫情原因,本次会议于2022年04月06日下午13:30采用远程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定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天乾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在生态牧业板块的发展,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规模。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核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