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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裁决,收到仲裁委《裁决书》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涉案金额:人民币37,726,782元及仲裁费、律师费等

● 本次《裁决书》能否顺利履行以及裁定金额到账时间等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不能确认。

一、 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夏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夏”或“申请人”)因与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存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已向遵义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案号:(2020)遵仲字第1025号],仲裁事实与理由详见公司于 2020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向上海天夏支付设计费400万元,裁决前已累计支付630万元。

二、 本次仲裁结果

近日,公司收到遵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案号:(2020)遵仲字第1025 号],裁决结果如下:

1、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设计费人民币12,452,080 元,并承担以12,452,080元为基数,自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2、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用人民币150,000 元。

3、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2016年11月14日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自2020年11月30日解除。

4、本案本请求案件受理费195,694元、案件处理费47,731元,合计人民币243,425元,由申请人承担40%即97,370元,被申请人承担60%即146,055元。

5、本案反请求案件受理费105,328元、案件处理费33,134元,合计人民币138,462元,由申请人承担60%即83,077元,被申请人承担40%即55,385元。

6、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裁决书》能否顺利履行以及裁定金额到账时间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不能确认。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裁决书》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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