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德皓核字[2025]00000843号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 00000843号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方环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环宇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东方
德皓核字[2025] 0000084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环宇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东方环宇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环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方环宇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方环宇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潘红卫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泽斌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401号文),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82,7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356,999,975.1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924,999.38元(含税)后,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83.88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4,674.1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止2024年1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和“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两个募投项目共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0,154.36万元,结余募集资金3,376.23万元(含募投项目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530.5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2024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3,376.23万元(截止2024年1月12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至“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中使用,同时同意将“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交通银行昌吉支行 | 728728036013000067021 | 348,074,975.72 |
专项报告 第2页
截止2024年1月22日,公司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0元,公司已办理完成专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止2024年12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7,545.64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2,628.3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5,246.14万元(含募投项目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1,354.6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46.14万元(含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1,354.6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公司已办理完成专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782.66万元,支付发行费1,025.8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1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240.35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1,114.3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0万元,理财产品余额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248.88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专项报告 第3页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2022年4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名称 | 存款账号 | 2024.12.31余额 | 备注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513010100100270496 | 0.00 | 已销户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513010100100261577 | 0.00 | 已销户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513010100100308603 | 0.00 | 已销户 |
合计 | / | 0.00 | /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
专项报告 第4页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即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即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0.00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止日期 | 是否赎回 | 到期收回情况 | |
本金 | 收益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23/12/06 2024/03/07 | 已赎回 | 4,000 | 25.9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23/12/07 2024/01/08 | 已赎回 | 2,000 | 4.2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 | 2023/12/07 2024/01/08 | 已赎回 | 1,200 | 2.5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 | 2024/02/20 2024/04/23 | 已赎回 | 1,200 | 6.4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24/03/07 2024/04/23 | 已赎回 | 2,000 | 12.3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5,500 | 2024/04/23 2024/07/24 | 已赎回 | 4,000 | 34.4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5,500 | 2024/07/24 2024/10/25 | 已赎回 | 2,000 | 34.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5,500 | 2024/10/28 2024/12/12 | 已赎回 | 1,200 | 15.0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23/12/06 2024/03/07 | 已赎回 | 4,000 | 25.93 |
专项报告 第5页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止日期 | 是否赎回 | 到期收回情况 | |
本金 | 收益 | ||||||
合计 | - | - | 29,200 | - | - | 17,600 | 135.07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3,376.23万元(截止2024年1月12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至“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中使用,同时同意将“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
截止2024年1月22日,公司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46.14万元(含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1,354.6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八)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