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明华)本人作为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重视并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明华,南开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注册会计师。现任HashKeyGroup首席财务官。本人于2023年12月29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2024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参加情况如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朱明华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二)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切实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024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1次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朱明华 | 4/4 | 1/1 | 1/1 |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为本人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进展、规范运作情况提供充足便利,协助安排各项会议及调研工作。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参加专题培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结合本人日常工作职责,充分学习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包括2024年4月参加了上交所2024年第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4年8月参加了上交所2024年第4期上司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4年12月参加了全景网发布的关于《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专题课程及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参加了股东大会及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说明会,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会议、现场交流,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事项进展等情况汇报。
同时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报道,认真审阅财务报表,通过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保持与经营管理层、中介机构、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了解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4月22日,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024年4月22日,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4月22日,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生产、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4月22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核,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其中独立董事的薪酬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保持了自身独立性,忠实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明华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