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胜达本次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1-11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2023年1-11月已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方采购能源 |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1,000.00 | 775.39 | 13.18 |
向关联方采购运费 |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2,000.00 | 1,560.60 | 28.91 |
向关联方承租及支付物业费 |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710.00 | 786.26 | 89.76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120.00 | 93.09 | 0.05 |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200.00 | 146.09 | 0.08 | |
合计 | 4,030.00 | 3,361.43 | - |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前次预计金额[注1] |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注2] |
向关联方采购能源 |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1,000.00 | 775.39 |
向关联方采购运费 |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1,900.00 | 1,560.60 |
向关联方承租及支付物业费 |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880.00 | 786.26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300.00 | 93.09 |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250.00 | 146.09 | |
合计 | 4,330.00 | 3,361.43 |
[注1] 前次预计金额的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注2]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的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方吾校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21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棉、麻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为171,739.50万元,总负债为111,728.93 万元,净资产60,010.57 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 116,725.67 万元,净利润-967.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75,208.12 万元,总负债114,543.48 万元,净资产60,664.64 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 109,343.40 万元,净利润654.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2,228.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水江
注册地址:萧山区浙江南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颜料及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为50,209.64 万元,总负债为8,910.06 万元,净资产为 41,299.58 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8,258.23万元,净利润4,661.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9,738.24万元,总负债为4,755.73 万元,净资产为44,982.51 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30,841.08 万元,净利润3,718.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相关的董事会议案和决议、监事会议案和决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和决议,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