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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方吾校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21层
大胜达: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2-092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服务均符合各方的标准要求,促进了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相关交易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对公司经营财

务产生积极影响。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前次预计金额[注1]前次实际发生金额[注2]
向关联方采购能源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830.00603.89
向关联方采购运费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820.001,008.38
向关联方承租及支付物业费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658.00565.29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50.0099.32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20.00126.64
合计2,778.002,403.52

[注1] 前次预计金额的期间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注2]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的期间为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3年度预计金额2022年1-11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方采购能源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1,000.00808.3636.68
向关联方采购运费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1,450.001,194.1023.25
向关联方承租及支付物业费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880.00774.6894.21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300.00141.700.08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50.00174.070.09
合计3,880.003,092.9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方吾校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21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棉、麻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152,209.79万元,净资产60,977.8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15,315.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60,224.97万元,净资产60,071.12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88,829.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2,228.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水江

注册地址:萧山区浙江南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颜料及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为45,304.17万元,净资产为36,643.5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4,666.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9,056.08万元,净资产为40,210.69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37,301.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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